扎兰屯市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通告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浏览,此次限制同行时间是从2020年2月4日10时开始,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限制区域在下方介绍中明确标识,请大家收藏。
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扎兰屯市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
自2020年2月4日10时起,正常通行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限制通行区域
扎兰屯市辖区内所有道路(包含乡、镇、办、社区、村、屯、组的所有道路)。
三、限制通行规定
(一)对进入扎兰屯市辖区内所有道路的所有私家车(含临时号牌),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非蒙E牌照车辆(不含过境车辆)严禁进入我市,在扎兰屯本市非蒙E牌照的私家车辆一律不许再上路行驶。
四、对违反本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从严处罚。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110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