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人父人母,肯定对出生登记落户口的视频一脸懵逼!下面小编带来了海拉尔区出生登记落户办理流程,如果您需要的话,可以到本站看看。这个流程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的!
海拉尔区出生登记落户办理流程
一、婚生未超过二年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薄》、计生部门《准生证》副本,由户籍内勤民警办理,超过两年出生落户报分局审批。
二、父母办理结婚登记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父母申请书、计生部门《准生证》副本,由户籍内勤民警办理,超过两年出生落户报分局审批。
三、非婚生婴儿随母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母书面申请报告、社区民警调查报告、《户口薄》,由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所领导签字,报分局审批办理。
四、非婚生婴儿随父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父书面申请报告、社区民警调查报告、《户口薄》,由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所领导签字,报分局审批办理。无法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证明材料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访问并制作笔录四份,其中监护人一份、知情人一份、邻居二份,村(居)委会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所领导签字,报分局审批。
五、无《出生医学证明》,能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同时提供父、母、婴儿三人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父母《户口薄》。无法提供亲子关系(申请DNA鉴定书),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访问并制作笔录四份,其中监护人二份、邻居二份,村(居)委会证明,给予办理落户手续。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所领导签字,报分局审批。
六、国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周岁以下)回国随父或随母落户,办理手续: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取原件)、并翻译公证、《户口薄》、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由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所领导签字,报分局审批。
七、福利院收养弃婴申报户口办理手续:凭福利院申请报告、花名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政部门签订的代养协议书,福利院集体《户口薄》。由办证大厅(或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所领导签字,报分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