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昨天发布了最新的关于在牙克石辖区内安装区间测速设备的通告,正式启用交通技术监控、区间测速、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等设备。具体点位分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正式启用交通技术监控、区间测速、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等设备。具体点位分布如下:
一、G301国道5处区间测速限速80km/h;
1:G301国道1294KM+500M处——G301国道1295KM+850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2:G301国道1294KM+500M处——G301国道1290KM+980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3:G301国道1290KM+980M处——G301国道1229KM+910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4:G301国道1229KM+910M处——G301国道1174KM+340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5:G301国道1174KM+340M处——G232国道68KM+154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二、S204省道3处区间测速限速70km/h;
1:S204省道580KM处——S204省道649KM+500M处(乌奴耳方向、塔尔气方向);
2:S204省道649KM+500M处——S204省道661KM+400M处(乌奴耳方向、塔尔气方向);
3:S204省道661KM+400M处——S204省道710KM+800M处(乌奴耳方向、塔尔气方向);
三、G10绥满高速公路6处区间测速限速100km/h(隧道限速60km/h);
1:G10绥满高速公路1153KM处——G10绥满高速公路1124KM+355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2:G10绥满高速公路1124KM+355M处——G10绥满高速公路1099KM+929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3:G10绥满高速公路1097KM+480M处——G10绥满高速公路1099KM+929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4:G10绥满高速公路1097KM+480M处——G10绥满高速公路1055KM+548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5:G10绥满高速公路1055KM+548M处——G10绥满高速公路1039KM+835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6:G10绥满高速公路1035KM+870M处——G10绥满高速公路1039KM+835M处(海拉尔方向、阿荣旗方向);
上述路段均按国家标准设置“前方全程区间测速”“限速80km/h”等交通提示性、限制性标志标牌,凡被测速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予以处罚。
区间测速抓拍超速、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手持电话、吸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交通违法监控点位自2024年4月 9日零时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牙克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