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进一步明确我市二手车限迁政策发布了通告,为您整理了呼伦贝尔市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车辆标准通告,希望广大车主可以根据规定进行迁入,免得到时白跑一趟,请您看下方的通告吧。
呼伦贝尔市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车辆标准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车辆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就进一步明确我市二手车限迁政策车辆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自 2018年1月29日起,凡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目前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