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发布鄂温克交警发布关于禁止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的公告,严禁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行驶,,拖拉机及其他车辆牵引的打草农机设备,一律不准夜间行驶,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加强巡逻密度!
鄂温克交警发布关于禁止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的公告
鄂温克旗属于牧业旗县,即将进入打贮草季节,各类农用车、拖拉机、打草设备上路行驶现象增多,且这些车辆大多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夜间大型作业车、拉草车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是当前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每年打储草期间由此类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多。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鄂温克交警发布:
一、严禁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行驶,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要求,19:00-6:00期间,打贮草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大队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严肃处理。
二、由拖拉机及其他车辆牵引的打草农机设备,一律不准夜间行驶;移动板房等异形、超宽设备严禁拖拉机及其他车辆牵引行驶,需用货车装载运输。
三、严禁超宽、超长、跨杠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一律拆除。拉运草车辆必须悬挂警示标志,按规定安装有效的示宽灯、车身尾部装载的饲草不得遮挡车辆的尾灯,并在车身后悬挂反光三角牌,反光标识及灯光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四、打贮草车辆必须手续齐全,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驾驶资质,严禁使用报废车、无保险、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等车辆拉运饲草,拉草车上路不得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得超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
五、 拉草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50-10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并立刻联系救援,必要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0或8812992。
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加强巡逻密度,加强G332、S202、X358等国省县乡道的管控力度,确保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做到安全防患于未然,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将交通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特此公告
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