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180号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公告,自10月20日0时起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除已划定的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及重点人群外,其他区域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降低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经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海拉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20日0时起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已划定的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及重点人群外,其他区域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所有便民核酸采样点正常开放,“应检尽检”工作恢复常态化。
二、各行业场所逐步有序开放。各类市场主体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复工复产复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行业疫情防控规范,对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具体行业要求如下:
1.大型商超、景区景点、宗教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棋牌室、洗浴、游泳馆、KTV、酒吧、网吧、足疗店、按摩店、台球厅、游戏厅、剧本杀、室内儿童游乐场、健身房暂不开放。其他经营性场所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杀、50%限流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2.各类餐饮经营商户、各单位食堂不得开放堂食,允许提供外卖配送服务。
3.公交车、出租车及网约车恢复运营,严格执行“扫码乘车”要求,公交车载客量不超过50%。
4.各类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5.高校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托幼及教育培训机构暂不开展线下教学。
6.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各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核查报告制度。
7.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要加强员工工作和食宿场所“点对点”管理,查验返岗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所有邮政快递业务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每5升水加5克三氯片进行消毒液配比,全方位、多频次地对分拣场地、车辆及快件包裹进行消毒消杀。居民在接到快递时应先戴好口罩、手套,使用消毒剂对外包装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放置10—30分钟,再对内包装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放置10—30分钟,纸箱、包装袋等尽量留在门外。处理结束后,要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按“七步洗手法”清洁双手。
9.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暂不举办50人及以上大型会议、论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
三、在海拉尔区全域降为低风险区之前,“一场两站”及各公路防疫检查站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得进出海拉尔区。
四、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公共场所防疫要求,规范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和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就诊过程中科学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疫情动态
截至10月19日,海拉尔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感染者33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17例,无症状感染者16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6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