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36号!2022年4月23日,满洲里市在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人员,同时在重点排查人员中检出2例阳性人员。为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快速阻断传播链条,坚决守牢中心城区疫情防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36号
一、强化人员排查报备
各镇、街道要立即组织排查14天内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两地旅居史人员,全部落实“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做到应隔尽隔、不漏一人。
14天内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两地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入住酒店、所在工地、学校报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流调排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如有瞒报、缓报、漏报、谎报等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因此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如规模在50人(含)以上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海拉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宴请不办。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海拉尔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工地、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网吧影院、景区景点、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监测、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扫描“场所码”等制度,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等防控措施。海拉尔区广大商户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海拉尔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对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严格边界卡口管控
14天内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两地旅居史人员,凡通过“一场两站”、高速公路卡口、省道、县道进入海拉尔区的,一律经疫情防控检查站查验合格,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后,方可通行。未经查验及未主动报备的人员,一律视为破坏疫情防控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压实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市民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区级咨询电话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8116648(24小时接听)
(2)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投诉举报电话:0470—8116790(工作日接听)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0—8353117(24小时接听)
2.各镇、街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1)哈克镇人民政府:0470—8288205,13694703030
(2)奋斗镇人民政府:0470—3566632,13847076969
(3)建设街道办事处:0470—8281301,15149293449
(4)呼伦街道办事处:0470—8288226,18610775651
(5)胜利街道办事处:0470—8221104,15847009963
(6)正阳街道办事处:0470—8329210,15661697707
(7)健康街道办事处:0470—8305182,15949462392
(8)靠山街道办事处:0470—2200036,15104708442
(9)东山街道办事处:0470—8115790,15049070020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