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风险提示(第268期)!2022年3月12日起,广东省深圳市1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3月13日起,广东省深圳市1地调整为高风险地区;上海市2地,山东省淄博市20地、潍坊市1地,重庆市3地,吉林省吉林市10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3月14日起,河北省廊坊市1地、江苏省常州市1地、福建省泉州市1地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1地由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上海市2地,河北省廊坊市2地,江苏省连云港市10地、常州市2地、宿迁市1地,天津市2地、福建省泉州市1地,山东省烟台市1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广东省东莞市1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1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1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4地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截至2022年3月14日19时,全国共有15个高风险地区,288个中风险地区。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疫情防范风险意识,现提出如下风险提示:
新冠疫情风险提示(第268期)
一、目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存在一定的扩散蔓延风险,且大多由奥密克戎变异株引起,各地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不动摇,充分认识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特点和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重点人群排查工作;严守外防输入各个关口,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减少跨区域流动和聚集性活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二、国内已报告多起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后勤人员感染事件,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和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需引起重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建立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四项机制”,做到“内外同防、医患同防、人物同防”,防止交叉感染事件的发生。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私人诊所等社会办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具备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发现具有上述症状的患者要及时报告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做好信息登记,按照转诊流程将其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期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三、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老年人相对免疫力差、基础疾病多,感染新冠后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显著高于儿童和成年人,接种疫苗后,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感染、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在此倡导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群防群控,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