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启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做出“从严审批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强化线上运营监管,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海拉尔区作为呼伦贝尔市“双减”工作的试点旗市区之一,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建立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做到先服务后付费,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海拉尔区启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
12月24日,海拉尔区教育和科技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启动大会,会上传达《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并针对已完成“营转非”的33家学科类培训机构提出具体预收费资金监管要求。
一是设置资金监管双重监管保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海拉尔区采用预收费资金监管和风险保证金双重监管模式。校外培训机构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托管银行开立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缴纳相应的风险保证金,此项工作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是确保培训机构预收费规范合规。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前要与学员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三是转变方式掌握教育培训资金主动权。海拉尔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单一监管向多元治理转变,从点对点支付向银行专项账户支付消费模式转变,以及资金主动权向学员、银行及教科局等行政部门转变。各培训机构在完成授课并经学员确认同意后,由培训机构向银行申请完成资金拨付,拨付资金应当与授课进度同比例。培训机构授课完成且履行告知义务后,学员超过7个工作日未确认的,视为确认同意。从而最大限度杜绝“卷款跑路、挪用办学经费、退费难、超期收费、超前教育、强制抵扣课消、价格虚高、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等突出问题。
海拉尔区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建设,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力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培训负担,让家长掌握教育培训经费的主动权,建设教育培训市场良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