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2021年10月24日21时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地、北京市昌平区1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截至10月25日15时,全国共有2个高风险地区,17个中风险地区。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疫情防范风险意识,现提出如下风险提示:
呼伦贝尔市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
一、10月17日以来,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本起疫情的病毒为德尔塔变异株,病例的病毒全基因组序列与国内此前疫情的同源性低,提示本次疫情是由一起新的境外输入源头引起,且感染者大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波及范围广,传染性强,疫情进一步扩散风险仍在加大。各地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不动摇,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重点人群排查工作;严守外防输入各个关口,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减少跨区域聚集性活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二、北京市、呼和浩特市、额济纳旗、兰州市等地报告的确诊病例中均存在因不适自行购药的现象,北京市两药店因多次违规向确诊病例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疫情传播危险,延误疫情控制时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全市各药品销售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疫情防控要求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进行登记、报告、排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四类”药品的销售监督管理,发挥药品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同时,倡导广大市民关注个人和家人健康状况,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不要自行服药,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
三、请广大市民时刻关注疫情动态,若有近14天内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在我市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属地疾控中心报备,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的有效手段。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境外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依然很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开展加强免疫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已全面启动18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积极主动接种。
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遵循“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文明用餐、少聚集、遵守1米线、常通风、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群防群控,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呼防指字〔2021〕62号)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