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03号)——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截至9月22日16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其中,巴彦县7例,南岗区1例。为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25号、26号公告以及海拉尔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02号公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03号
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从境外返回并在入境点城市解除集中隔离的抵返我区人员一律在“7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的管控措施。即日起哈尔滨市抵返我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加强边界卡口管控。自9月23日8时开始,关闭哈克、扎罗木得高速收费站,在哈克西、海拉尔东、海拉尔北高速收费站进入海拉尔区入口处,设置3个疫情防控公路检查站,对通过高速进入海拉尔区人员、车辆开展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等防疫工作。所有通过高速进入海拉尔区人员、车辆,一律经疫情防控检查站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人员查验标准按照《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02号)》执行,并根据疫情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调整);物资保障等大型货车统一由海拉尔东收费站进入。所有进入我区的人员、车辆请自觉接受检查。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和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所有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餐饮娱乐等场所,未经查验一律不允许接待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发现以上人员要立即向所在镇办、派出所报告,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教育部“适时抽检”政策要求,所有学校每15天抽取10%的在校学生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五个月之内所有的在校学生都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五、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国庆节假期将至,出行、返程人员要合理规划行程,提前预约,错峰出行。乘坐交通工具时,提倡选择无接触购票,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减少饮食频次,就餐尽量与周围旅客错开时间;减少触碰公共物品,随身携带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剂等防疫物品,做好手部清洁;抵返我区后进行连续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向医生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公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