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营口市等地接连出现新冠肺炎病例,疫情反弹风险增大。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56次调度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下面请看呼伦贝尔市最新防疫通告带来的最新内容。
呼伦贝尔市最新防疫通告
一、进一步强化交通场站管控。各旗市区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蔓延。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动态情况,及时调整我市运输班次,加强客流运力调控,加大对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落实进站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和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严格执行“实名制”“一米线”等购票制度,详细记录旅客出行信息。工作人员、司乘人员每日上岗前需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正常的方可上岗,在提供服务时需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防护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公共交通工具管控。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督促乘客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对未佩戴口罩的乘客,提醒其佩戴口罩;要提醒乘客尽量使用公交卡、老年卡、电子支付等“无接触”方式购买车票,同时要做好乘客信息登记、车辆清洁消毒工作。公交、巡游出租车企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司乘人员的管理,采取IC卡认证和微信扫码定位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乘客轨迹可追溯,同时确保车载动态监控系统正常使用,留取清晰图像,利于确认乘客。公交企业要自行设置车辆集中消杀点,按照“一行程一消杀”的原则进行消杀。巡游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从业人员要认真做好车辆的消杀工作,自行采取早中晚三次车内消杀。
三、进一步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免疫屏障。客货运输、公交、巡游出租车等运营企业要对未接种疫苗从业人员进行摸排,密切对接各旗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排查统计工作。各旗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行业覆盖率,主动与当地卫健、疾控等部门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到组织动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动到位。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客货运输、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从业人员,要按照“应接尽接”要求,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共筑交通运输行业健康防护屏障。
四、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督查。各旗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客货运输、公交、巡游出租车等运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强化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各旗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到辖区企业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暗访,督促检查各企业、从业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情况,对检查发现贯彻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各客货运输、公交、巡游出租车等运营企业要督促工作人员、司乘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工作时全程佩戴口罩,增加体温筛查频次;要坚决做到抗疫思想不松懈、防疫标准不降低,巩固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成果。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