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新增内蒙古。2月1日,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获悉,新增山西、内蒙古等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好消息!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新增内蒙古
2021年1月,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省(区、市)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和门诊结算范围,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2月1日起,上述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据了解,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开通统筹的地区是乌海市和阿拉善盟,普通门诊需要备案,首批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是:
乌海市人民医院
乌海市蒙中医院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阿拉善盟蒙医医院
试点内容包括:统一异地就医转出流程、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和待遇政策、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和医保管理服务、切实加强就医地监管、强化异地就医资金管理。
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
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国家医保局开发上线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功能,22个省份的170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可以依托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办理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试运行期间直接结算未成功的费用,仍保留原有报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