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而还有部分人对于疫情防控不重视,做出一些违法事情来,那么呼伦贝尔市怎么处理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呼伦贝尔市怎么处理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1月11日,扎兰屯市浩饶山镇东平台村村民狄某某,在看到村务公开微信群中转发的扎兰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0号通告后,仍无视通告中明确的自12月28日以来由黑龙江省绥化市抵返我市的人员需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登记报备的要求,故意隐瞒其女儿狄某等3人在2021年1月4日乘车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抵返浩饶山镇东平台村家中的事实,不履行向村委会登记报备的义务,给该村以及全市疫情管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鉴于以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狄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目前,狄某某等人正在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扎兰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以此为鉴,本人或亲友从外地抵返扎兰屯市要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测温、核酸检测、隔离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违反扎兰屯市疫情管控工作相关要求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望广大市民对此类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事件积极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70—3219017。
1月16日,阿荣旗疫情防控督查小组在日常疫情防控巡查过程中,发现那吉镇四百农行附近,销售汉唐、小刀、爱玛等电动车的店铺,未严格落实阿荣旗防疫指挥部第149号通告,未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消杀登记记录不全,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严格落实测温消杀、人员入店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开门营业,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取证后立即将违规经营营业场所作封停处理。
督查组强调,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疫情各项防控措施,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