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这些人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哦!呼伦贝尔交警提醒,根据《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应依法注销其驾驶证。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交警再次提醒,毒品危害大,毒驾的危害更大,请广大驾驶人原来毒品,自觉抵制毒驾。
呼伦贝尔这些人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规定,以下名单中的驾驶人请携带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证明,于10日内到呼伦贝尔市交管支队(海拉尔区河东交管支队车驾管业务大厅)驾驶人受理窗口办理注销驾驶证业务,逾期将按规定强制注销您的驾驶证,并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