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飞机场周围是有着严格规定的,我们来看看海拉尔机场净空区有哪些相关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多本地资讯敬请关注呼伦贝尔圈。
海拉尔机场净空区有哪些相关要求?
为确保呼伦贝尔海拉尔机场净空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呼伦贝尔海拉尔机场净空保护区为: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以内的矩形区域,具体为:北侧边界:布敦胡硕嘎查—301县道—谢尔塔拉镇一线;东侧边界:谢尔塔拉一队—谢尔塔拉二队—哈克镇一线;南侧边界:莫合勒诺尔—马蹄坑嘎查—巴彦托海嘎查一线;西侧边界:海拉尔国家森林公园园区边界。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放飞孔明灯、风筝等升空物体。海拉尔区、鄂温克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禁止放飞孔明灯、风筝等升空物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重要节日期间重点地区的巡逻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劝阻和制止放飞孔明灯、风筝等升空物体行为。
三、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控。“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时速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呼伦贝尔市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放飞“低慢小”航空器应预先向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经批准升空的“低慢小”航空器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间、区域进行飞行;未经批准,严禁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升空飞行。
四、在净空保护区域内的高大建(构)筑物,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设置障碍物灯和标志,并使其长期保持使用状态。在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筑或设施,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航空障碍物灯和标志,并使其长期保持使用状态。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安、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因违规放飞升空物体造成事故灾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