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纳河景区特意出此说明,关于景区的一些限制希望大家能够熟记于心,对于违规的行为出现,我们可以进行举报,那么维纳河景区违法活动举报电话是多少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维纳河景区违法活动举报电话是多少?
为规范维纳河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保护区试行分区管理,分级保护,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其范围、界线以内蒙古自治区批准的为准。核心区、缓冲区不得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在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的建设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2.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保护区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保护区管理局批准。
3.禁止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保护区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保护区管理局批准。
4.禁止在保护区内采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采沙等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为严厉查处内蒙古维纳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现特设立举报邮箱。广大群众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维纳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0470-8812249、13848501828、15847020413
举报邮箱:wnhbhqqzjb@163.com
鄂温克族自治旗维纳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