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经海拉尔区疫情指挥部公告(第81号)内容了解,目前我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如今要做到以下几点,具体内容请从下方介绍中了解。
近日,黑龙江省特别是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经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4月5日以来,有黑龙江省旅居经历的返赴海拉尔区人员,由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统一安排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隔离期满后继续居家健康观察7天。经由海拉尔区中转至其他旗市区的人员须接受所在旗市区转运安排。
二、自黑龙江省返赴海拉尔区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暂缓返赴海拉尔区的行程安排,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返赴海拉尔区的,联系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或相关企业机构,于返赴当日直接前往指定集中隔离酒店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隔离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有蓄意隐瞒或拒不配合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各镇、街道、企事业等单位要与其所属地区、单位的外出返赴人员主动联系,讲明事情利害关系,恳请大家理解配合,共同做好思想工作。
三、上述人员中如有发热、干咳、胸闷气促、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应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四、机场、火车站、道路交通卡口自即日起全面加强对黑龙江省返赴人员、车辆的管控工作,确保不漏一车、不落一人,如无极特殊情况或不服从集中隔离安排的,就地劝返。
救灾救护、运输应急和生活物等出入城车辆及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后即可通过应急通道通行。黑龙江省或途径黑龙江省返赴海拉尔区的物资车辆,严格落实消杀工作,实施无接触式装卸,物资安置妥当后,原路返回。
五、对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