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第一部地方性大气保护法规正式施行,此条例是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领域的首次立法,也是第一部地方性大气保护法规。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行。以下为详细内容。
呼伦贝尔市第一部地方性大气保护法规正式施行
2019年12月31日,记者从《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呼伦贝尔市第一部地方性大气保护法已经产生。
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庆杰,市政府副市长马万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据了解,《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领域的首次立法,也是第一部地方性大气保护法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全力组织、指导与推动下,这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较强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推进呼伦贝尔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保护好呼伦贝尔这片蓝天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发布会上,宣读了《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详细介绍了《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并就《条例》的内容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