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胜利所对辖区内通过网络销售的化妆品店进行监督检查。
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胜利所对网销化妆品监督检查:
重点集中排查和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假冒化妆品、无证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国家市场监管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管局公告或者通告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等化妆品。对在网络销售的过程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引人误解或混淆的企业名称或商标等代替产品名称进行宣传的化妆品信息予以集中清理。
胜利所辖区内有一家化妆品专卖店通过网络销售,该商家及时提供所有化妆品的索证索票及生产批次,经营场所内未发现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假冒化妆品、无证生产的化妆品。通过网络销售的化妆品与店内销售的化妆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