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呼伦湖禁渔期抓获非法捕捞4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达赉湖分局在呼伦湖禁渔期生态保护工作中查获一起团伙非法捕捞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收缴渔网2300余米、渔获物168公斤。
呼伦贝尔市呼伦湖禁渔期抓获非法捕捞4人
2018年5月3日凌晨2时许,达赉湖分局双山子派出所民警在呼伦湖西岸头道沟一带巡逻时,依法截获一台可疑的三菱汽车,经检查发现汽车后备箱载有大量渔获物和渔网,民警们当场扣押了渔获物,控制4名涉案人员,并将4人带回分局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讯问调查。经审讯,4名涉案人员对结伙在呼伦湖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8年4月29日深夜,参与团伙作案的姜某等4人携带小于规定捕鱼尺目的渔网23片合计2300多米,驾驶橡皮艇偷偷从呼伦湖西岸头道沟下水,将渔网下到距岸边十余里湖水中。5月2晚,4人趁着夜深人静再次驾艇来到下网的水域进行起捞,于翌日凌晨上岸,将起获的渔获物装车,并将作案工具橡皮艇藏匿到附近的牧点。4人驾驶载有渔获物的三菱汽车,准备进入市区非法销售,行驶至呼伦湖西岸头道沟附近时被巡逻执勤的民警抓个正着。
姜某等4人在这起团伙非法捕捞案件中使用6厘米网目的渔网共捕捞渔获物鲤鱼239条154公斤,鲫鱼13.5公斤,共计168公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悉,这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二例追究刑责的非法捕捞案件。
自5月1日起,呼伦湖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为保护亲鱼正常产卵和繁殖,达赉湖分局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全警动员,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禁渔期“护渔”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非法捕捞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对构成刑事犯罪的非法捕捞案件快侦快破,决不姑息迁就。同时,积极与当地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公、检、法三方针对非法捕捞保护区水产品入刑的立案标准、案件移交、证据规格、追刑标准等常见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并就相关执法难点、疑点问题达成共识,确保达赉湖分局打击环境生态资源刑事犯罪案件司法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