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2018年5月2日起,海拉尔区城区小学将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城区14所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实施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下课至17:00或17:30,具体时间和内容,根据学校实际及季节特点适当调整。
海拉尔区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要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高效、有序。实施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严禁违规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课后服务保障工作做到安全有序,让学生安心,让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