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海拉尔区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的公告,自2024年4月10日—5月24日,在海拉尔区范围内草畜平衡区实施休牧。全区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全部执行休牧制度,休牧期内严禁放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合理保护和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22〕64号)和《海拉尔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政字〔2022〕7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0日—5月24日,在海拉尔区范围内草畜平衡区实施休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休牧范围
全区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全部执行休牧制度,休牧期内严禁放牧。
二、休牧时间
4月10日—5月24日,为期45天。
三、补贴发放
补贴标准为0.7388元/亩。凡严格执行休牧制度的牧民均可享受休牧补贴。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休牧补贴。
四、有关要求
休牧期间休牧区全面禁牧,涉及牧户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禁以饮水、饲喂为由放牧散养,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村(社区)的监督和管理。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村(社区)“两委”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督促牧户落实好主体责任,牲畜全部舍饲;各镇(街道)执法队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相关保障、指导和监管工作,对未严格落实制度,存在偷牧等行为的牧户,扣发休牧补贴,并依法追究责任。
休牧期间,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设立举报电话: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海拉尔分局:0470-8330092
哈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0470-8288205
建设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0470-8284004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休牧期间违规放牧行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来源: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