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起正式启用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和“非现场执法”电子抓拍系统。12月25日正式启用四处抓拍点位,分别在扎兰屯、牙克石、阿荣旗、陈旗四处!
12月25日正式启用四处抓拍点位
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和桥梁基础设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我市辖区部分公路设置了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和“非现场执法”电子抓拍系统。
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位置:
G111国道:检测点位于扎兰屯市蘑菇气镇G111线K1423+460,由北向南单向检测,卸载点位于扎兰屯市蘑菇气超限检测站(G111线K1422+000);
G301国道:检测点位于阿荣旗章塔尔大桥东处,G301线K996+200)由东向西单向检测,卸载点位于解放屯超限检测站(G111线K1552+500处);
国道301线:检测点位于牙克石市三根河G301线K1237+500处,由北向南单向检测。卸载点位于牙克石市博克图超限检测站(G301线K1174+300处);
国道332线:检测点位于陈巴尔虎旗G332线K1280+700处,由南向北单向检测,卸载点位于陈巴尔虎旗哈达图超限检测站(G332线K1280+500处)。
根据相关要求,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须提前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经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显示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车,车主及驾驶人必须主动到指定卸载点消除违法状态。对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继续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称重数据、记录的车辆信息,对超限超载车辆依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对破坏公路称重检测设施,拒绝、阻碍治超执法工作等违法行为扰乱治超执法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