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根河市公安局110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请大家共同维护有限的110资源,禁止恶意骚扰滥打110报警电话,影响110报警服务台正常秩序,促进110的可持续发展!”
根河市公安局110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2018年1月10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32个110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
根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建于2005年,设有应急处突指挥中心系统、“三台合一接报警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350兆集群寻呼系统”和“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担负着受理公众紧急报警、举报、投诉和求助,制定重大警务动、重大突发案(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预案并指挥协调处置,全市公安应急管理,指导、协调社会服务联合行动,以及根河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等工作职责。
多年来,根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建立起了一整套完备的指挥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公安指挥中心为核心,各部门、各警种整体联动、快速反应、灵敏高效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应急处置与合成作战的能力。成为信息共享、高效实用、功能强大、快速反应的决策中心、调度中心和综合信息处理中心。110报警服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心爱护和支下,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机制、认真履责,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和应急处突方面得到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充分定。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忠诚履责、共谋发展,在不断的探索中进步和成长。
110接处警工作范围
1、接受报警的范围
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2、接受求助的范围
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及人身安全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生活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3、接受投诉的范围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请大家共同维护有限的110资源,禁止恶意骚扰滥打110报警电话,影响110报警服务台正常秩序,促进110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110民警将继续履行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等职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一如既往地做好110接处警工作,为新时代美好生活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根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