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根河市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紧急通知如下,没有缴养老保险费的朋友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哦!本信息来源于根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河市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紧急通知
2016年,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按该文件规定,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将统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标准。文件下发后,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确保平稳过渡,充分考虑补费人员实际困难,自治区人社厅规定将2016年和2017年设定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可按我市原办法补缴养老保险。
过渡期结束后(2018年1月1日以后)补缴养老保险费将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6号文件规定的新办法执行。统一后的补缴政策标准较我市现行政策标准有大幅提高。以个人补缴2009年一年的养老保险费为例,按原政策补缴标准最低档需4000元左右,而按自治区的新政策2018年补缴2009年间断的欠费至少需要13000元左右。
考虑到补缴政策过渡期即将结束,建议广大断保人员、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及参保企业,以及有正式招工手续从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及混岗工,在自身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在2017年12月8日前办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