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文化馆关于征集展品的公告:为加快推动根河市文化馆建设,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效能,丰富馆内展品数量与质量,进一步打造高质量展品体系,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展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河市文化馆关于征集展品的公告
一、征集范围
(一)生活印记。主要为具有代表性以及历史价值的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传统生产生活的相关用品,例如桦树皮箱、碗、盒、摇车、熟皮子工具等代表民族文化的重要物品。
(二)迁徙文化。以能够反映与使鹿鄂温克族人迁徙活动相关的器具,例如鹿鞍、野鹿哨、撮罗子等相关文化样本为主。
(三)狩猎活动。反映使鹿鄂温克族狩猎文化的传统狩猎工具、图片、影像材料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无偿捐赠。经专家审核评估,确定展览的捐赠展品,将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或单位。所有捐赠展品将由根河市文化馆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二)收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捐赠者自愿的原则。对于保存完好(损耗不得超过物品整体20%)、具有历史研究价值(保存历史10年及以上)、有民族代表性(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非工艺品)的展品,经专业机构专家鉴定、评估后进行征购。关于收购的最终解释权归文化馆所有。
(三)借展。对个人或社会团体暂借文化馆进行展出的物品,由文化馆负责进行专门管理,并做好借展物品的安全及日常护理工作。
三、征集要求
(一)保证展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展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人所提供的展品信息必须是未经进入任何单位征收流程的展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展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征集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至根河市文化馆现场报名。报名填写《根河市文化馆展品征集基本信息表》进行初选;经确认入选后通知出具实物,经鉴定、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对鉴定不符合展览要求的展品,按照合法程序退还。提交信息不予退还,且信息仅供此次征集使用,不参与任何其他事宜。
四、征集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8月3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根河市文化馆
联系人:袁 磊、叶永成、周佳莹
联系电话: 5226365 13634742244
15104880712 15564423749
邮箱:genheshiwenhuaguan@163.com
地址:根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中心一楼